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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2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09月17日 17:17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2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推免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

学部党政负责人

副组长

分管本科生推荐工作的领导和接受推免工作的领导


组员

相关学位点负责人


推荐考核组

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


接收考核组

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


推荐阶段


学院推荐名额
 
分配原则(专业、班级名额如何确定等)

(一)“普通计划”推荐名额:6名。学部共有5个本科专业,考虑专业平衡,按专业进行名额分配,公共事业管理1名、教育学1名、特殊教育1名、应用心理学1名、学前教育2名(其中:学前教育AB班共1名、学前教育CD班(高职班)共1名)。按照最低人数1:2比例,确定各专业推荐候选人数。考虑各专业学生基数,经核算,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推荐候选人数2人,教育学2人,特殊教育2人,应用心理学6人,学前教育AB班共6人,学前教育CD班(高职班)共6人,共计24名推荐候选人。(注:考虑到学前教育AB班与学前教育CD(高职班)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上的差异性,因此,推荐候选人和推荐名额分别确定。)

(二)“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学前教育专业)推荐名额:5名。其中:学前教育AB班共3名、学前教育CD班(高职班)共2名。按照最低人数1:2比例,确定推荐候选人数。考虑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基数,经核算,学前教育AB班推荐候选人共6人,学前教育CD班(高职班)共4人,共计10名推荐候选人。(注:考虑到学前教育AB班与学前教育CD(高职班)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上的差异性,因此,推荐候选人和推荐名额分别确定;如果学前教育AB班、学前教育CD班(高职班)的推荐候选人数或推荐名额未达到计划,两者间可相互调整。)

(三)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申报时,只能在“普通计划”和“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中二选一。


推荐候选人数与推荐计划的比例

比例不低于:2:1


推荐候选人确定原则(详细列出,要注明同分情况下如何排名)

1、严格按照学校推荐对象及条件执行;

2、各专业内按本科阶段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名,确定推荐候选人;

3、学业成绩相同时,如果在推荐比例内,均进入推荐候选人。


考核原则、形式

1、推荐考核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2)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3)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4)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要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线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2、推荐考核形式

1)推荐考核在学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推荐考核组负责实施;

2)学部制定学生成果考核实施细则,将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占60%)、科研成果(学生科研、参赛获奖等)(占20%)、实习实践(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占20%)等内容量化。

3)推荐考核组按照学生成果考核实施细则量化打分,得出每名推荐候选人推荐考核综合成绩,最后结合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体检情况确定推荐结果。

4)对学生成果有争议的情况,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硕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5)考核过程全程全景摄像,监督员全程监督。

3、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推荐考核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不予推荐。

2)“普通计划”中,各专业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荐资格名单;“卓越人才计划”中,学前教育AB班、学前教育CD班(高职班)分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荐资格名单。

3)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若自愿放弃推荐,必须填写《云南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荐的申明》;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专业成绩、科研成果、实习实践依次进行排名。


推荐考核工作进程及人员地点安排

915日:学部开展网络宣传动员,接受学生咨询。

916日:召开学部推免工作会议,产生学院推免领导小组:推选考核小组,接收考核小组成员,推免工作启动;

916日:学部收取并汇总《云南师范大学推免报名表》、《云南师范大学推免思想品德考核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17日:资格审核,按差额确定推荐候选人,公示推荐候选人名单,并通知推荐候选人。

918日:在学部召开推荐考核小组会,进行推荐考核,确定推荐结果;

918日:联系校医院与拟推荐人,明确体检时间(21日前全部完成体检并出体检结果);

923日:学部上报《云南师范大学2022年推荐资格名单》、《云南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荐的申明》、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成绩单(复印件、原件扫描件电子版,扫描件电子版以“考生身份证号+姓名的”方式命名)

924日:学校审核,公示推荐资格名单;

925日:推荐考核工作结束。
















接收阶段


确定接收考核名单原则

根据学校下发的《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考核形式和具体要求

1)接收考核在学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接收考核小组负责实施。

2)已经参加过本学部推荐考核的学生,不用重复参加接收考核,其接收考核成绩与推荐考核成绩一致。

3)接收考核以专业面试为主,专业面试主要考查推免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是否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素质等。

4)学部在接收推免生考核,考核均采用网络复试的方式开展。考核的平台由学院自行选用。考核情况记录在《云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生考核计分表》、《云南师范大学推免考核情况表》中。考核过程全程全景摄像,监督员全程监督。

5)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接收考核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不予接收。

6)学部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接收名单。


接收考核工作进程及具体安排

928日起, 学部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查看报名情况、发送复试通知,并关注学生回复情况;

1015日前,学部组织接收考核小组接收考核;

考核时间安排:看系统报名情况待定;

1016日前,学部组织接收学生提交的体检报告,交校医院审核;(推荐阶段已经体检的本校学生不用重复体检)

1017日前,学部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

1018日,学部上报《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推免接收名单》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

1020日,学校审核推免接收名单;学校、学院公示推免接收名单,接收工作结束。




其他说明事项

1、学部与研究生院签订《云南师范大学推免工作保密责任书》;学部与涉密人员签订《云南师范大学推免工作保密责任书》;

2、学部按《2022年各学院推免监督员选派人数一览表》要求的人数选派出监督员。监督员负责参与学部推荐阶段过程的监督、材料的复核以及学部接收推免生面试阶段收题及面试过程的全程监督。

3、要就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强化监管,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扎紧制度笼子。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部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4、本方案中如有与《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不一致的,按照《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执行。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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