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
组长 |
党委书记、院长 |
组员 |
党委副书记、分管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副院长(副主任)、相关学科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等7或9人(有直博生推荐名额的单位,至少 3人是博士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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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工作监督小组名单 |
组建专门的推免工作监督小组(成员3或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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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考核组名单(暨材料审核组) |
相关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博导不少于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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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本科生辅导员办公室:0871-65912796本科生教务办公室:0871-6591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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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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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名额 分配原则(含专业、班级名额如何确定等) |
(一)“普通计划”推荐名额:17名(含1名直博生)。教育学部共有4个本科专业,根据《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各专业推荐名额分配如下:教育学专业4名、学前教育专业5名、特殊教育专业2名、小学教育专业6名。 (二)“卓越人才计划”推荐名额:19名(仅限师范类专业)。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教育学专业1名,特殊教育专业2名,小学教育专业10名,学前教育专业6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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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候选人数与推荐计划的比例 |
在满足学校推荐条件中“综合成绩”条件的前提下,各类推免计划按1.5:1比例确定各专业推荐候选人数。 (一)“普通计划”推荐候选人:教育学专业6人,学前教育专业 8人,特殊教育专业3人,小学教育专业9人,共计26名推荐候选人。 (二)直博生在普推的学生中产生。“普推计划”各专业第一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名次由高到低,自愿选择“推免硕士”或“推免直博”。如各专业第一名中均放弃直博,则进入各专业第二名中进行遴选,直到用完直博候选人名额。根据学部专业建设成效,原则上按照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依次进行。最终拟推荐直博生人选依据现行《云南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三)“卓越人才计划”推荐候选人:教育学专业2人,特殊教育专业3人,小学教育专业15人,学前教育专业9人,共计29名推荐候选人。 (四)学部学生申报时,只能在“普通计划”和“卓越人才计划”中二选一。 (五)教育学专业学生申报“卓越人才计划”时,硕士生阶段在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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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候选人确定原则(详细列出,需注明同分情况下如何排名) |
1.严格按照学校推荐条件执行; 2.专业内所有学生按入学以来专业课程首次获得的课程平均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名,确定推荐候选人; 3.入学以来的专业课程平均成绩相同时,均进入推荐候选人;4.按照比例确定完推荐候选人后,对推荐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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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形式 |
1.推荐考核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2)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3)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4)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要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加分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一般应按专业或班级分配推免生名额、进行遴选推荐结果排序,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加分指标的学生单列名额、单独排序。 2.推荐对象及条件 (1)严格按学校要求执行。 (2)重点审核学生自入学以来的专业课首次获得的课程平均成绩是否在专业内排名前20%。至推免当年,学生须通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全部课程,其中,专业必修和专业限选课程无不合格记录,且其他各类型课程不合格记录不超过2门。无任何考试违纪或学术不端的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未受过任何处分;无故意拖欠学费、住宿费行为。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其成绩条件由校团委按相关规定执行。本科成绩及排名以教务处统一提供盖章的纸质版为准。除此之外,直博生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雅思成绩6.5分以上;托福成绩85分以上。 (3)同等条件下,按照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顺序优先推荐。 3.推荐考核形式 (1)推免考核在学部推免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推免考核组负责实施; (2)学部制定学生成果考核实施细则,将大学本科专业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生科研、参赛获奖等)、实习实践(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内容量化,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实施细则进行公布。 (3)学部成立不少于3人的答辩审核组,对学生就提交的推免材料真实性与原创性等问题开展质询答辩。对学生成果有争议的情况,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4)学部成立不少于3人的材料审核组,依据《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考核评分实施细则》对每名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鉴定、量化打分,得出每名推荐候选人推荐考核综合成绩。最后结合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体检情况确定推荐结果。审核全程全景录像。 (5)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交由本校遴选推荐工作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6)考核过程全程全景摄像,监督员全程监督。 4.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即推荐考核综合成绩(材料评审成绩)。其中大学本科专业课程平均学习成绩占70%、科研成果占20%、实习实践占10%。 (1)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不予推荐。 (2)所有学生按专业根据推免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荐资格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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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考核工作进程及人员地点安排 |
(1)8月28日前,起草方案、推免考核实施细则、专业目录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及时在学部橱窗、官网上公布(不少于5天)。学部开展宣传动员,接受学生咨询; (2)8月31日9:30-12:00:在教育学部大楼312会议室召开学部推免工作专题会议,就推免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9月2日上午12:00前:学部收取并汇总《云南师范大学推免报名表》、《云南师范大学推免思想品德考核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9 月3日:资格审核,按差额确定推荐候选人,公示推荐候选人名单(不少于5天),并通知推荐候选人(因时间较紧,公示时间与推荐考核时间可以交叉); (5)9月7日:在教育学部大楼312会议室开展全体推荐候选人公开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6)9月8日:在教育学部大楼312会议室开展推荐考核,全程全景录像,监督员全程在场; (7)9月9日:对考核结果进行校对、审核; (8)9月10日:公示考核结果(不少于5天);学部向教务处上报学部拟推荐名单;组织学生体检; (9)9月11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荐名单;学校公示拟推荐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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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科研成果(学生科研、参赛获奖等)、实习实践(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相关的实施细则(单独作为附件与本方案一起上报) |
详见附件:《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考核评分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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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事项 |
材料审核过程和成果答辩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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