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教育学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第一批次)
2024年12月31日 17:23  

教育学部2025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第一批次)

 

为切实做好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博士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要求以及《云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管理办法(试行)》(云师大[2021]26号)、《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一批次)》、《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教育学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批次)》和《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教育学部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批次)》的要求,制定教育学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学部与工作人员签订《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第一批次)工作人员保密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二、招生工作时间与地点

(一)材料评审时间与地点

材料审核专题研究报告审核

时间:202412月17日-24日。

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明德4号楼。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时间:2025年1月4日(星期六)9:00-12:0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学前教育大楼106教室。

2. 复试时间:2025年1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下午13:00开始(全天)。

候考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学前教育大楼301报告厅。

复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学前教育大楼。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考核包含“材料评审”与“综合面试”两个环节。

(一)材料评审

1. 材料评审包括“材料审核”与“专题研究报告审核”。材料评审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材料审核”占60%、“专题研究报告审核”占40%。材料评审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取消申请资格,不再进行后续环节考核。

2. 综合面试考核名单确立

在专业内按报考导师,对申请人的“材料评审”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招生计划数的2倍拟确定综合面试名单,进入综合面试考核环节。拟确定综合面试考核名单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

(二)综合面试

教育学部成立综合面试考核专家组,专家组具有正高级职称的5名专家组成。面试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素质和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时间不低于20分钟,综合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1. 面试考核内容。涉及: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50%);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20%);英语听说能力(占10%);科研潜质(占10%);综合素质(10%)等。

2. 面试考核时间及流程。每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①考生进行自我介绍;②考生随机抽取专业知识题和专业英语题并回答问题;③专家组现场提问(包含中文和英文),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回答。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官结合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进行考核,必要时可申请查阅考生档案。

4. 专业面试考核的要求

(1)面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正高级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原则上必须参加,负责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2)学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面试考核试题的命题和印制工作,题目数量不得少于复试考生的1.5倍。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题回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4)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听力、理解力和口语表达能力,可由英语水平较强的导师承担。

(5)面试考核考场的布置应避免随意性。考场内有“教育学部2025“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面试考场”等字样。

(6)学部要给等候面试的考生安排候考室,不得让考生在考场门外议论,以免影响考场内考生的面试。

(7)复试程序要严格规范,纪检员要全程参与监督,并进行全程全景摄像。复试结束后,面试教师、纪检员须当场在《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面试成绩计分表》上签字,严禁涂改。若学部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8)在复试现场,所有导师、工作人员的手机一律关闭,并上交统一管理。复试过程中严禁出现导师、工作人员随意进出的情况。每位考生的整个复试过程必须保证考官全体全程在场。

四、体检

学部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开展体检,审核体检报告。

五、复试费收取事宜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考生复试费为150元/人。复试费由教育学部现场统一收取,复试结束后一周内统一上交学校财务处。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 考生考核总成绩由“材料评审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材料评审成绩”占50%,由材料审核和研究报告成绩组成;“面试成绩”占50%。

考核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60%+研究报告成绩40%)×50%+综合面试成绩×50%。

2. 考核综合成绩由学校统一进行公布。

七、录取原则

1.根据招生计划分配,在专业内按报考导师,对进入综合面试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提出拟录取人选,并上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进行公示。

2. 如若专业内某一导师没有合格生源,则将计划收回至学部重新分配。

3. 考核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4. 拟录取时如果出现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如仍出现分数相同,则按材料评审成绩由高到低拟录取。

八、 未尽事宜,以《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批次)》为准。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4年12月31日

下一条:关于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报名资格审核的说明

版权所有: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明德4号楼 联系电话:0871-65912798 邮编:650500 技术支持:民族教育信息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Copyright :2020 Faculty Of Education,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